文件名限制在 31 个字符以内。不能创建或检索文件名大于 31 个字符的对象。
文件名和目录名中不能使用括号,诸如 [ ]、{ } 或 ( ),以及句号。
只能在文件名和目录名中使用字母数字字符。在名称中包含非字母数字字符(如 @、# 和 %)的对象文件和目录不会在对话框中显示,也不能从中检索。不能保存文件名称中包含非字母数字字符的新对象文件。
只能在文件名和目录名中使用小写字符。磁盘上的对象或文件始终以小写字符的名称保存。
如果 Pro/ENGINEER 遇到两个或更多具有同一父目录和相同名称的目录时(除大小写的不同混合外),它只在最前面的大写字母中查找(因为它们的 ASCII 值更低)。即使输入了完整路径名并使用了正确的大小写,也会使用该原则。例如,如果 Pro/ENGINEER 遇到三个名为 aBc、ABc、Abc 的目录时,它只在目录 ABc 中查找。
目录路径中可以使用特殊字符,如用弯号 ( ~ ) 和两点 ( ..) 来指定相关路径。但最好始终显示绝对路径名(从根目录开始),以避免在改变工作目录或在另一个启动目录中使用同一配置文件时出现问题。
目录路径最多可包含 260 个字符。
文件格式
在磁盘中保存对象时,将创建带有下列格式的文件:
object_name.object_type.version_number
例如,如果创建并保存零件 bracket,则该零件的文件名为 bracket.prt.1